約翰福音 8:1-11
没有定罪吗?

作者: 迈克·马扎隆戈
被抓到行淫的妇人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耶稣事工中公义与怜悯最鲜明的表现之一。一方面,证据确凿——她正被当场抓到行淫,这是摩西律法明文禁止的罪 (利未记 20:10;申命记 22:22)。另一方面,在驱散了控告她的人之后,耶稣对她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约翰福音 8:11)。
乍看之下,这个回应似乎不完整。为什么不公开宣告她的罪行,同时施以怜悯?为什么他止步于不点明她的罪名?答案在于"定罪"一词的含义。耶稣并不否认她的罪,但他拒绝宣判她的控告者所要求的死刑。在这个场景中,"定罪"具有作出导致惩罚的判决的法律意义。
耶稣能这样行事有几个原因:
- 律法要求两三个见证人才能定罪,而她所有的控告者都已经离开了(申命记 19:15)。
- 他当时的使命不是定罪,而是拯救(约翰福音 3:17;约翰福音 12:47)。
- 通过他即将的十字架牺牲,他最终将承担她的罪罚,也承担我们的罪罚。
她的罪过在耶稣的命令中被默默假定:"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没有人会接受这样的指示,除非他有罪。值得注意的是,祂赐给她第二次机会,却没有我们所期望的正式认罪或恳求。她对祂判决的默默顺服,足以使祂施以怜悯。
这一段预示了保罗后来在罗马书 8:1中的教导:"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那些信靠他的人不被定罪——不是因为他们无罪,而是因为基督选择不施加他们罪应得的刑罚。
令人警醒的是:有一天,所有人在神面前都将被"捉住",他们的罪无可否认。与这妇人不同,不会有控告者分散,也无法逃避审判。对于那些拒绝基督的人,定罪将是确定且公义的。但对于属于基督的人,他的话将在永恒中回响:"我不定你的罪。"
注意: 本课的讲稿是电子制作的,尚未校对。
讨论问题
- 耶稣拒绝定这妇人的罪,如何平衡了怜悯与公义?
- 这个故事以何种方式说明了罗马书 8:1的原则?
- 基督徒在对待得罪我们的人时,应如何效法耶稣的怜悯?
来源
- ChatGPT 讨论,"约翰福音 8章:被抓到行淫的妇人"(BibleTalk.tv,2025年)
- 利昂·莫里斯,《约翰福音》(Eerdmans,1995年)
- D.A. 卡森,《约翰福音》(PNTC,1991年)
- 梅里尔·特尼,《约翰:信仰的福音》(Eerdmans,1976年)
14.
神的指头在沙中
約翰福音 8:1-11

